横店兔旅行网:近日,笔者从东阳市教育局获悉,《东阳市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月1日正式出台。如果谁踩了红线,将铁腕惩治,包括扣除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考核奖,调离原学校,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免职、开除等处分。
据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办法共10条,旨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负担,坚决整治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笔者发现,和2013年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相比,新办法对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处理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处罚更严格,处罚程度的等级也更分明。
新办法规定,在职教职工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考核奖。如带生人数超过4人(含4人)或擅自参与违规办班,调出城区学校,非城区学校的调离原学校,并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或降低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扣除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考核奖,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开除。
新办法更加突出了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在职教职工发生违规行为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要对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问责,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考核奖。如学校在职教职工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校长和分管领导一律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该办法还明确,自办法下发之日起,累计违规被查处两次的教职工,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开除。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参与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程序立即免去其所任职务。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城区学校任教的一律调出城区学校(5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返回城区学校任教)、非城区学校的调离原学校(城区、城郊、中心镇、街道所在地公办学校5年内不予聘用)。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我市区域内所有公办中小学和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在职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市教育局负责人说,我市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但是个别在职教师违规行为仍然存在,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教育之乡”的美誉度。教育局十分重视在职教师违规行为整治工作,2014年多次组织专项检查,共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13起,辞退3人,给予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12人,给予4名校长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该负责人呼吁广大家长,科学安排孩子课余时间,不要把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或其举办的辅导班、晚托班等处补习功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孩子充分享受课余和节假日。(东阳新闻网:吴国平)
原标题:对有偿家教坚决说“不”——我市出台《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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